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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
逮捕
日期:2012-4-28 16:16:00 点击:80次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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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
正确适用附条件逮捕制度应注意四个方面
日期:2011-11-11 15:43:59 点击:165次
最高人民检察院2006年8月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试行)》(下称《逮捕质量标准》)第四条规定:对于证据有所欠缺但已基本构成犯罪、认为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够取到定罪所必需的证据、确有逮捕必要的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批准逮捕,同时应当采取向侦查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提纲、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侦查羁押期限届满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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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浅议逮捕必要性的法律适用
日期:2011-11-11 14:59:03 点击:182次
对于逮捕必要性的具体法律内容,2001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并施行的《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但该“规定”并没有真正解决逮捕必要性的法律含义,因而也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立法原意和立法目的,逮捕必要性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具有社会危险性,二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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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解读逮捕的期限
日期:2011-11-8 14:59:30 点击:179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7个月,这些特殊情况是: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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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
成都刑事律师在逮捕阶段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法律服务
日期:2011-11-8 11:17:59 点击:219次
(1)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3)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嫌疑人的具体要求。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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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刑事辩护律师浅析错误逮捕的认定
日期:2011-11-8 10:43:55 点击:175次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逮捕措施的适用,一方面要保证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又要防止错捕无辜,保障无罪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对逮捕措施的适用必须慎重,防止不当和滥用。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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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刑事辩护律师解读逮捕的程序
日期:2011-11-7 17:11:14 点击:1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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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刑事律师解读逮捕适用的条件
日期:2011-11-7 16:12:38 点击:222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应即依法逮捕: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