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刑事律师解读逮捕适用的条件
日期:2011-11-07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应即依法逮捕: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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