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分子
日期:2012-05-09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首要分子
刑法中指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在我国刑法中,首要分子分两种:
一、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这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通常在犯罪集团中表现为组建犯罪集团、制定犯罪集团的犯罪计划、指挥犯罪集团成员犯罪,这类首要分子,也是共同犯罪中主犯的一种。
二、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聚众犯罪,是指三人以上参加的犯罪活动,它不像犯罪集团有较严密的组织,但其中也有组织、策划、指挥者,对整个犯罪过程的整体性、一致性起着协调作用。
刑法分则对聚众犯罪有两种规定,一种是只有首要分子才构成聚众犯罪,如扰乱社会秩序、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或交通秩序罪;第二种是首要分子和一般参与人都构成犯罪的聚众犯罪,如聚众斗殴罪、聚众持械越狱罪等。
对首要分子一般按刑法分则具体罪行的规定处罚,刑法分则没有规定的,按刑法总则的规定处罚。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汇总刑事案件刑期和审限 (2011-11-3)
- 刑事罪名 (2011-11-3)
- 刑事案件申诉人应了解和注意事项 (2011-11-3)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诉讼须知 (2011-11-3)
-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2011-11-3)
- 如何计算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2011-11-3)
- 刑事案件庭审程序 (2011-11-3)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浅析法定从宽处罚情节 (201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