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疑犯在啤酒中添加甲醛销往东北及内蒙古
日期:2012-07-03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过缜密侦查,近日端掉了一个位于双辽市的制售伪劣啤酒的黑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涉案总价值1300余万元。
经查,该窝点自2012年2月以来,先后大量生产假冒“小麦王啤酒”、“青岛纯生啤酒”等13个品牌的啤酒,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犯罪嫌疑人在啤酒里加入了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工业盐酸和强烈致癌、促癌的工业甲醛,并将这些啤酒销往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
深入调查
“黑”酒厂原形毕露
2012年4月起,四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主要负责打击侵权犯罪工作的副支队长徐艳山,组织民警对全市制售伪劣商品的案件线索进行摸排。
5月初,四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在对制售伪劣商品案件进行排查时,发现双辽市鑫鑫饮品厂大量生产和销售伪劣啤酒的案件线索。
随后,四平警方先后5次赴双辽,深入调查走访。经过一个多月的摸底和侦查,终于查清了该饮品厂的基本情况:
2011年10月,贾某承包了该饮品厂,并对该饮品厂进行了“装修”,将厂内与厂外进行高度隔离式修建,并对生产饮品的设备进行了“升级”,于2012年2月开始大规模生产、销售加入工业添加剂的劣质啤酒,批发并零售销往各地。
自创配方
酒里掺入工业制剂
6月13日9时,四平警方出动了30名特警和40名经侦民警,对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啤酒的鑫鑫饮品厂展开行动。按照分工,各个行动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控制了整个厂区,先后将该厂车间主任卢某、各工段负责人王某、魏某、郭某和吕某抓获。
抓捕过程中,该厂负责人贾某闻风躲进了厂内的一间密室内,当民警将其揪出时,其谎称姓张,是来办事的。经指认,他才承认自己就是这家饮品厂的经理。
配合警方执法的四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在现场对饮品厂生产的啤酒进行了抽样检验,并现场扣押了啤酒生产线一套、成品啤酒1.8万箱、瓶盖8万枚、工业甲醛6箱120瓶、工业盐酸20余桶、包装箱3100个、各类假冒注册商标标识13万套,轿车1辆、银行卡6张、各类账目30余本。
据警方披露,为了使假啤酒有口感和延长啤酒保质期,降低生产成本,贾某凭借在某啤酒厂打过工的经验,自己调制配方,在啤酒里加入了大量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工业盐酸和强烈致癌、促癌的工业甲醛。
该制假饮品厂采用家族式经营,其采购原材料、生产、制造、贩卖各个环节均为嫌疑人贾某的亲属和朋友。贾某以招工为诱饵,先后招收30多名工人。为了不让工人了解他所谓的“特殊配方”,工人来到饮品厂后,干的都是正常生产线上的活,根本不了解内情。
今年2月以来,这家饮品厂先后生产了假冒的“小麦王啤酒”、“青岛纯生啤酒”等13个品牌啤酒,并将这些伪劣啤酒销往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涉案总价值1300余万元。
目前,贾某等6人已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刑事拘留。四平市公安经侦支队、工商部门已经组成专项追缴组,奔赴各个涉案省份对已经售出的假酒进行全力追缴。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危险化学制剂监管亟待加强
本案中,有一个不能不提的问题,贾某等人是如何买到工业盐酸和工业甲醛的?一直以来,我们在强调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监管时,多关注于食品原料的安全,而对于一些食品添加剂、化学制剂的流通却少有注意。一些不法分子轻易获得各类化学制剂,并将其用于食品生产,其危害不容小觑。因此,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对那些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化学制剂加强监管,对每一批次的流通登记备案,明确其用途,相关管理部门也应加强日常检查。
相关链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标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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