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劫后爱上被抢女孩,发短信说:我喜欢你
日期:2012-07-02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外地打工人员吴某和李某都在苏州园区某工地做小工,他们平时收入微薄,但却花钱大手大脚。
为能来钱快一点,二人竟动起了邪念,打算通过抢劫来“挣钱”。随后,他们考察了所在工地附近的路线,认定其中一条小路是上夜班人员的必经之路。而那条路上除上下班有几个人外,其他时间几乎无人出入。不仅如此,小路两边被树木包围,非常僻静,给作案提供了很好的自然条件。
从今年3月份开始,吴某和李某几乎每个夜晚都会到树林中物色目标。短短几天中,他们就成功抢劫3笔,虽然金额不大,但足以满足他们吃饭抽烟的需求。
抢劫未果竟聊起天
几次成功得手后,二人的胆子越来越大。一天晚上,他们又躲进了树林中。一直到夜里11点多,前方走来一名女孩,年龄在20岁左右,手里挎着一个包。
见目标离自己越来越近,二人立即窜出树林,冲到女孩面前,一人负责拉手,一人负责掐脖子。“把钱拿出来!”吴某说。谁知,听到恐吓的女孩并没有表现出害怕,而是义正言辞地说:“我没有钱!”二人当然不信,随后他们便扯开女孩的包搜了起来。找了半天,确实未找到一分钱。此时,吴某感慨地说了句:你 怎么和我们一样穷?女孩当时心里很害怕,但却故作镇定地装可怜:都是穷打工的,苏州的钱不好挣啊!
之后,抢劫的情况发生了扭转,三人似乎不那么敌对了,而是你一句我一句地聊了起来。
发短信给女孩表白
分别时,吴某还向女孩要了手机号码,并主动用口袋里仅剩的十几元钱打车送女孩回家。
回到家后,吴某还对女孩念念不忘,他开始不停地给她打电话。女孩不接电话,他就发短信,而且清楚地告诉女孩:“我已经喜欢上你了”。而此时,包括该女孩在内的几名被害人均已向警方报案。
目前,该案已在苏州园区法院审理结束,二人均被以抢劫罪判刑。
相关链接【抢劫罪量刑标准】【抢劫罪】【“抢劫罪加重情节之“多次抢劫”的认定】【刑罚】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上一篇:济南一外籍男子在游泳池内抛掷5岁女童,称被蹭到
下一篇:杭州一休闲店老板娘接客后被杀死,凶shou24岁
下两篇:女子遇窃给小偷打电话索要失物,小偷:“先和我开房”
- 黄坛镇两选民涉嫌破坏选举罪被刑事拘留 (2011-11-3)
- 公交车上结伙盗窃的三名聋哑贼被刑事拘留 (2011-11-3)
- 公检联手封存未成年人刑事记录 (2011-11-3)
-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在成都召开 (2011-11-3)
- 网帖曝江油一售楼小姐醉后被公司副总性侵 (2011-11-3)
- 女子乔装公务员与男子结婚 骗取80多万元 (2011-11-3)
- 川查获484名涉毒嫌疑人 打掉多个制贩毒团伙 (2011-11-3)
- 10岁男童遭同性强奸致死 法院:无法判强奸罪 (20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