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奎屯一同性恋男子会网友被敲诈一万元
日期:2012-06-06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自称同性恋男子与男网友开房,相约宾馆,没承想,等待他的却是三名男子的拳脚并被敲诈一万元。(扩展阅读:敲诈勒索罪刑事处罚的层级是哪些 四川省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
近日,一男子哭诉着来到新疆奎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又打又骂,还逼我拿了一万元的‘封口费’。他们说,敢报警就让满世界的人都知道我是同性恋……想了好久,我才壮着胆子来报警的。”
民警刚安慰男子两句,男子突然抬起了胳膊,“看,看,你们看嘛!把我打成啥样了!让我出门怎么见人呀?”男子指着皮肤上的伤痕,“看,这全是那帮臭小子打的。”
“我以为那小子是喜欢我,想和我约会相处,谁知道他设了计害我,还带了两个小子一起整我。”男子话间甩了一下头发,又愤愤地哼了一声,“不是为了我,是为了钱,想讹我的钱。”
“这到底怎么回事?”男子哭诉了半天,民警还是没弄清事件的来龙去脉。
男子的情绪稳定了下来后,才慢慢地向民警道出了实情。
男子叫周仁善,是奎屯一家公司的员工。
5月13日,周仁善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男子葛利。随着了解的不断深入,葛利得知周仁善是一名同性恋者。为此,心怀叵测的葛利顿生歹念,想借此敲诈周仁善一笔钱财。
“我很想见见你,行吗?我开好了房间,你过来吧,咱见面好好聊聊。”5月20日,葛利向周仁善发出见面邀请后,周仁善毫无戒备地应约来到奎屯市的一家宾馆。
但周仁善哪里知道,一场敲诈正在等待着他。
在该宾馆88号房间里,葛利已提前找来了奎屯的朋友蒋晓军、李超,三人预谋好对周仁善进行敲诈。
“你丫给老子拿出一万元来,啥事没有,算作封口费吧,如果不从,我把你同性恋的身份公布出去,让你身败名裂。”之前还在网上和颜悦色的葛利变得凶神恶煞。
见周仁善不给钱,葛利等对其拳脚相加,逼其就范。最终,周仁善同意取钱给他们。(扩展阅读:犯罪情节)
在葛利等人的胁迫下,周仁善从银行卡上取出一万元现金,交给了葛利。拿到钱后,葛利等人才让周仁 善离开宾馆,走前再次威胁说:“不许报警,否则搞死你!”(扩展阅读:关于“被胁迫情节”的理解)
胆小怕事的周仁善犹豫再三,思前想后好几天才向奎屯市公安局报了案。接到报案,刑警大队民警立刻展开侦查和摸排工作,几天后,三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网。
犯罪嫌疑人葛利,23岁,石河子市人,另外两个分别叫蒋晓军、李超,均为奎屯人,而且两人无业,蒋晓军只有17岁,李超19岁。 (扩展阅读: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目前,犯罪嫌疑人葛利、蒋晓军、李超已被奎屯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一万元“封口费”被追回,案件还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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