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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钱财碍于情面,客车司机帮朋友捎毒品

日期:2012-06-06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在跑长途客车运输时替朋友捎带毒品的常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6月4日被清浦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8岁的常春是一名客车司机,他专门跑上海至淮安的线路。今年3月,从事毒品生意的刘某找到常春,请他回淮安时顺便替其捎带点毒品。常春开始没同意,但禁不住刘某再三劝说,碍于好朋友情面的常春便答应下来。(扩展阅读:单纯受他人指使运输毒品怎么定罪) 
    3月底的一天,正准备回淮安的常春在客车上接到一个自称为“马仔”送来的一包东西,“马仔”叮嘱他到淮安时给刘某就行了,心知肚明的常春便收了下来。刚回到淮安,刘某便将该包东西拿走。经审查,至案发时,常春共替刘某“帮忙”过三次,共运输毒品5.5克。
    常春明知刘某在贩卖毒品而替其运输,属于共同犯罪,虽然常春在替刘某“帮忙”过程中只是碍于朋友的情面,没有得到任何物质上的利益,但不影响其定罪,检察机关遂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对其批捕。在看守所里,常春后悔不已,没想到替朋友“帮忙”后,还被朋友检举揭发,昔日的好友,现在在牢中成了牢友。(扩展阅读:毒品犯罪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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