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强行与情人做爱遭偷拍,怕被告举刀砍人
日期:2012-06-06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湖南)株洲一老板阿正因情人阿蓉另有所爱素有积怨在胸,一次酒后不顾阿蓉意愿强行与阿蓉发生关系,被阿蓉用手机拍下,声称要告他强奸,阿正怒火中烧,意图用刀砍死阿蓉未能得逞。6月5日,湖南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阿正依法批准逮捕。 (扩展阅读:在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的情况下受害妇女没有反抗是否可以认定为强奸罪)
据查,现年49岁的阿正系浙江温州人,案发前为株洲市石峰区五金机电大市场一家公司的老板。2007年,阿正与在株洲一家医院上班的护士阿蓉在玩牌时相识,现年37岁的阿蓉因丈夫一直在深圳很少回家,遂与阿正发展成情人关系,两人在外租房同居。
相处几年后,阿蓉觉得阿正酒后有动粗行为,渐渐开始厌倦阿正,并于三年前提出分手,但遭到了阿正的反对,两人仍继续保持情人关系。2012年3月,阿蓉对阿正越来越冷淡,两人关系开始继续恶化,阿正怀疑阿蓉在外面另有新欢。 (扩展阅读:犯罪动机)
2012年5月18日1时许,阿正喝了几瓶酒后来到阿蓉的租房,阿正不顾阿蓉的意愿,强行与阿蓉发生了性关系。其间,阿蓉用手机拍下了做爱过程,声称要告发阿正强奸,并准备打电话报警。阿正因积怨在心,遂拿租房内的菜刀猛砍阿蓉的头部,阿蓉用手抵挡,导致阿蓉的头部、面部、手部多处砍伤;并用木凳朝阿蓉的头部猛砸,将阿蓉打倒在地上后还双手卡住阿蓉的脖子,欲置阿蓉于死地。之后阿蓉苦苦哀求阿正放过自己,趁阿正放松时,阿蓉趁机逃至楼下邻居家报警。(扩展阅读:犯罪未遂的构成)
案发后,阿正于当日下午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扩展阅读: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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