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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告网民诽谤案二审,原告拒绝接受调解

日期:2012-06-16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因网民胡连友在网络上持续发帖,指称湖南东安县公安局局长郑航“涉黑护黑”,郑航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追究其诽谤罪刑事责任,一审认定胡连友诽谤罪成立,并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胡连友不服,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昨日上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未当庭宣判。
    胡连友的代理律师罗喜立说,庭审从昨日上午9点持续到10点半左右就结束了,“胡连友在法庭上承认是自己发的帖,而且承认网帖中有些地方言辞过激、用语不当,但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
    记者从当事双方了解到,郑航与胡连友的代理律师均未提供新的证据。辩论环节结束后,法庭询问双方是否接受庭外调解,郑航表示不接受调解,而胡连友一改一审时高呼“奉陪到底”的态度,表示愿意调解。法庭将择日宣判。

    相关链接【诽谤罪】【刑事责任】【上诉】【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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