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法律咨询 - 死刑 - 毒品犯罪 - 亲办经典案例 -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死刑辩护无罪辩护毒品犯罪官员犯罪老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人身财产类犯罪其他犯罪取保候审成功案例收费标准刑事制度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 成功案例 | 无罪辩护 | 死刑辩护 | 毒品犯罪 | 行贿受贿 | 贪污罪 | 合同诈骗罪 | 未成年人犯罪 | 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 | 盗窃罪 | 交通肇事罪 | 文书范本 | 聘请律师 | 收费标准 | 律师文苑 | 刑事辩护 | 刑事制度 | 诉讼指导 | 重婚罪 | 挪用资金罪 | 危害公共安全 | 诈骗罪 | 挪用公款罪 | 强奸罪 | 危险驾驶罪 | 法律法规 | 在线咨询 |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刑事要闻 首页 >> 刑事资讯 >> 刑事要闻

跨省买药品制毒品毒贩“落水”九江

日期:2012-06-12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近日,市公安、药监部门将查获的196箱麻黄素片剂(氯雷他定伪麻黄碱缓释片)运至郊外予以销毁。但令人意外的是,这批药品是缉毒民警从毒贩手中缴获的,它的背后是一起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
    去年4月底,九江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在对吉林省长春市公安部门发来的关于九江某医药公司购买氯雷他定伪麻黄碱缓释片药品协查函中,发现一个自称“陈军”的丰城人套用九江某医药公司的资质,从长春市购买了一批百咳灵。在禁毒民警眼里,“百咳灵”是个敏感的字眼,原因很简单,该药品中含有可用于制造毒品的麻黄素。
    接下来的调查越发让办案民警倍加警觉:陈某出示给九江的医药公司的身份证系伪造;陈某此前还曾两次借用九江的医药公司资质从广西桂林购买药品,药品却未曾交付九江公司入库;物流公司反馈的信息是,陈某购买的药品是氯雷他定伪麻黄碱缓释片,陈某总是在接到物流公司准备接货的电话通知后,在运输途中接货;陈某确实姓陈,但不叫“陈军”……在充分掌握陈某的相关犯罪证据后,警方迅速收网,陈某等人相继落网。目前,陈某已移送广西公安部门处理。

    相关链接【制造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毒品的总类构成及其危害】【毒品案件中的主从犯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成都知名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编辑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留言咨询
 
  •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 成都离婚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返回首页关于我们刑事资讯专业团队权威领域刑事程序强制措施成都律师律师文苑法律法规文书范本收费标准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