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遇电话诈骗称其涉嫌刑事犯罪 被骗1106万元
日期:2012-05-15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南方日报讯 (记者/毕式明 通讯员/毛智明)阳江市民戴某在家中接到冒充办案人员的电话,诈称其涉嫌刑事犯罪,竟分批将1106万元汇入诈骗团伙指定的银行账户。日前,阳江市江城区法院对这起涉案总额达1800万元的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1名被告人获刑9个月。(扩展阅读:诈骗罪 有期徒刑 )
去年5月17日13时许,阳江人戴某在家中接到冒充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中央特派小组办案人员的电话,诈称他涉嫌刑事犯罪。5月19日,戴某分批将人民币1106万元汇入诈骗团伙指定的银行账户。其后,应聘到台湾某“公司”工作的台湾籍被告人陈芳志、翁铭泽、吴仁政分别从该账户提取款16.16万元、10.1万元和10.1万元。
同年5月11日15时许,受害人李×光接到冒充公安局、检察院办案人员的电话,称其涉嫌刑事犯罪,不知是计的他将人民币632267.50元存入行骗人员提供的银行账户。诈骗团伙迅速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将这笔款分拆转移,部分金额被汇入上述3名被告人所持有的银行卡。当天,翁铭泽、陈芳志、吴仁政接到通知后,分别到全国各地提取赃款10.1万元、6.6万元、6.6万元,随后再将钱存入犯罪组织指定的银行账户。
该案中,湖北籍被告人彭康明知季×亮(在逃)需要银行账户转入犯罪所得的款项,仍让其妻子在银行办了信用卡,并提供给季×亮使用,导致戴某被骗款项中11.74万元转入该账户。事后,彭康又帮忙将卡内的11.679万元款取出,把11.6万元存入季×亮的妻子付×霞名下的农行银行卡内。2011年7月28日,付×霞将11.6万元全部取出并主动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今年4月9日,江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4被告人服判。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 黄坛镇两选民涉嫌破坏选举罪被刑事拘留 (2011-11-3)
- 公交车上结伙盗窃的三名聋哑贼被刑事拘留 (2011-11-3)
- 公检联手封存未成年人刑事记录 (2011-11-3)
-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在成都召开 (2011-11-3)
- 网帖曝江油一售楼小姐醉后被公司副总性侵 (2011-11-3)
- 女子乔装公务员与男子结婚 骗取80多万元 (2011-11-3)
- 川查获484名涉毒嫌疑人 打掉多个制贩毒团伙 (2011-11-3)
- 10岁男童遭同性强奸致死 法院:无法判强奸罪 (20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