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手机联系在逃犯 发51条短信说服疑犯自首
日期:2012-02-25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王警官,我已买到去北京的火车票,2月18日肯定能到预审处报到,您放心吧。”这是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杨某给房山良乡派出所副所长王金树发来的短信。
这份特殊的信任,建立于去年11月。民警王金树在21小时内,与杨某互发短信51条,成功劝其自首。
父母说出儿子手机号
警方介绍,嫌疑人杨某,贵州人,曾在房山区打工。2010年6月23日夜间,杨某用菜刀砍伤他人后逃跑。房山警方一直在寻找杨某下落。
去年11月17日,王金树和其他民警前往杨某的老家追查。贵州紫云苗族布衣自治县的大山深处,杨某家中除年迈的父母外,还有弟弟和弟媳。
由于语言不通,王金树等人找来村支书和杨某亲属当“翻译”。得知儿子在北京故意伤人逃跑,听民警说只要能主动投案自首,可依据相关政策取保候审,老两口将儿子的手机号告诉了王金树。
“逼急了,我就不活了”
据了解,作案后杨某远走他乡,从没回过家,跟家里联系的手机也经常关机。
民警们还是决定试一试。11月19日下午,王金树让杨某的亲戚发短信问候。短信发出,一直没有回应。王金树让杨某的亲戚以关心的口吻继续发了30条短信。
3个小时后,杨某回短信:“你是谁?是不是警察?”
为消除杨某的戒备心理,王金树让村支书发短信劝其投案。但杨某回复言辞激烈,“我的事情不用你们管!”、“你们不要逼我,逼急了,我就不活了!”
王金树与杨某直接通话,“只要主动投案自首,就可以取保候审。”一阵沉默后,杨某挂断电话。再次拨打时,对方已欠费停机。
为杨某充值后,他的手机仍旧处于关机状态,联系再次中断了。
第51条短信“我回去”
11月20日上午9点,王金树再次发短信试着联系杨某。“让我再考虑考虑。”对方终于回复。
“如果你有什么难处,我们去广东找你好不好?”王金树再发短信给杨某。“还是我自己回去吧!”这是王金树与杨某之间的第51条短信。
得知杨某买不到回家的车票,王金树还设法帮他买好票。
11月20日下午3时,杨某登上回家的火车。等候的48小时里,王金树每隔1小时就给他打一个电话,掌握动向。
11月22日下午3时,杨某走进了家门,“娘,我回来了。”母子相拥而泣。
11月23日,杨某被房山警方押解返京。
今年2月18日,获得取保候审的杨某准时赶到房山分局预审处配合警方的进一步工作。
本文由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转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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