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刑事律师热点评述之--从公民下载黄片被处罚看公权力界限
日期:2012-06-21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成都刑事律师热点评述之--从公民下载黄片被处罚看公权力界限
近日,吉林松原一位网友发帖声称自己因下载黄片到个人电脑上供自己观看而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罚款3000元、拘留15日的处罚,还没收了其个人电脑。此事一经曝出,国民们都炸了锅,舆论的口水一边倒地吐向了执法的派出所,道理很简单,绝大多数成年男性的电脑里或多或少的都存了一些“爱情动作片”,在自己的电脑上,供自己“欣赏”,没有伤害到任何其他人的利益,要说利益受损的话,充其量能勉强算作用“黄毒”进行“精神自残”,如果这样的行为都要受到国家公权力的干预与惩治的话,那国家公权力真成了一头无孔不入的怪兽,任何公民在这头强大的怪兽面前无任何安全感可言。
温总理在某届人代会后的记者招待会上说过,要“让人民过有尊严的生活”,“有尊严”这个词中的重要含义就是公民的人格权应当得到国家的充分、严格的保护。人格权的含义非常丰富,包括个人生活的安宁权,个人生活的隐私权,私人信息保密权,个人隐私利用权等等。然而此次事件的发生,再结合之前曾由媒体曝出的“夫妻在家看黄片被抓”、“在家下载黄色图片被处罚”等一系列类似事件,我们看到,公民想要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是多么的困难,因为他们的私权被粗暴践踏,公权力屡屡越过自己的边界,将由公民赐予的权杖粗暴地刺入公民私权的柔软躯体,扫清一切它认为应当清除的东西,这是件多么可怕的事。
据该事件当事人的陈述,这起事件还存在一个隐情,就是在事件发生前不久,他曾经在百度“松原吧”转发过一张图片,图片上一位戴着墨镜、手持砍刀的男性青年坐在警车上,因为这件事,他曾经被松原警方传唤协助调查,在对这个事情的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他电脑里有黄片并据此对他进行了处罚。到这儿,这个事情听起来就有了一股说不出的味道,可意会,却难言传。大多数的网民们认为,事件当事人被处罚实际上与其“看黄片”联系不大,更大的可能性是他在“松原吧”转载图片的事情摸到了老虎的屁股,当地警方觉得“丢了人”,但又没处发作,正好查出电脑里的黄片,于是生搬硬套地搬来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将其行为认定为“复制淫秽影pian”处罚了事,出了口恶气。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转而一想,又让身为良民的我们脊背发凉,“作为于东,获罪于西”,无规则可循,可因事获罪亦可因言获罪,每个人头上都悬着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会在你意想不到的任何时候突然落下。
事件发生后,在舆论的压力之下,当地公安机关对与事件相关的那名警察作出了处理,但从媒体的报道来看,没有看到任何有关“滥用权力”、“侵犯公民私权”的字眼,对于这名警察的处理,笔者认为不妨追问一下:他又是因何获罪呢?是丢了当地警方的脸面,把事情闹得太大,让领导下不来台,还是其滥用公民所赋予公权的行为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呢?他也会变成“作为于东,获罪于西”的牺牲品吗?后来者有应当以什么为鉴呢?是否要借助于对此类事件的严肃处理来杜绝可能的后来者犯下同样的错误呢?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是一句中国的古语,国家机关手握公权这把利刃,更是要随时警醒自己,不能让“匹夫”们“怀璧其罪”,这倒是让我想起了西方文化所推崇的另外一句话,“more power means more responsibilities”,意思是“拥有越强大的能力意味着承担越重的责任”,就这一句,已足以让公权机关反思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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