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首席律师胡云律师出庭为涉嫌故意伤害案的王某辩护,王某获缓刑轻判
日期:2012-02-12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首席律师胡云律师出庭为涉嫌故意伤害案的王某辩护,王某获缓刑轻判
近日,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首席律师胡云亲赴成都某区人民法院,为涉嫌故意伤害案的王某出庭辩护,王某,35岁,成都某区从事电器维修的个体工商户,因怀疑其妻杨某与出租车驾驶员李某有不正当关系,于2011年7月某日夜晚伙同其友赵某以打的到双流机场为借口,途中将李某殴打致伤。本案庭审中,胡云律师以本案王某、赵某所致李某伤害程度不深(轻伤)、事后王某及其家属积极赔付医疗费用(该笔费用系王某家属在听取胡云律师意见后同意支付并在胡云律师主持下积极争取了受害人李某及其家属的书面谅解)、王某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王某犯罪动机情有可原(在本案中通过胡云律师的积极疏导,王某之妻杨某与李某均承认有不正当关系的事实)、王某具有法定从轻及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等方面向法庭提出辩护意见。法院认可并采纳胡云律师的辩护意见,并于当天宣判,从轻处罚王某,仅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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