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不光是律师、当事人担心检察院抗诉,有时候法官也担心,就不敢做无罪判决。但是本案的成都市中院和四川省高院,面对三级检察机关的抗诉,坚持做出了正确的无罪判决,打破了“潜规则”,是一次“以审判为中心”的判决。特别引用,以致敬。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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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办理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专业刑事律师
日期:2012/6/8 9:19:14 点击:414次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专注刑事领域,精通刑事辩护、刑事控告,是由四川著名刑事律师胡云打造的精英刑辩团队,对案件实行专业化分工,流程化管理,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编织了广阔的人脉关系网,成功办理了四川重大影响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案。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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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作品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日期:2012/6/8 9:18:41 点击:389次
犯著作权的犯罪对象是作为著作权物质表现形式的作品。根据《刑法》第.217条的规定,主要包括文学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美术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图书、录音录像制品。不管这些作品是原作还是复制件,都可能成为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对象。作品,在知识产权法中又称作著作权的客体,是指在著作权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文..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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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与区别
日期:2012/6/8 9:16:29 点击:361次
著作邻接权与著作权关系密切,它是由著作权衍变转化而来的,从属于著作权的一种权利。作者创作的作品是传播活动赖以存在的基础,著作权是邻接权产生的前提,在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当中都把邻接权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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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有哪些?
日期:2012/6/8 9:14:36 点击:373次
参照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的规定,这里所说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本法第240条第1款所列的8项情形中特别严重的情节。在具体执行中,不应在这8项情形之外再扩大范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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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是拐卖妇女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
日期:2012/6/8 9:13:52 点击:338次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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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中著作权的含义
日期:2012/6/8 9:12:42 点击:332次
正确理解著作权的含义,是认定本罪的前提条件之一。这里的著作权,实际上是广义上的著作权,包括著作权与著作邻接权。著作权一般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狭义的著作权,是指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广义的著作权除了狭义的著作权之外,还包括著作邻接权,即作品传播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是指艺术表演..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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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日期:2012/6/8 9:12:32 点击:366次
参照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的规定,这里所说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本法第240条第1款所列的8项情形中特别严重的情节。在具体执行中,不应在这8项情形之外再扩大范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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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
日期:2012/6/8 9:10:56 点击:381次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这是一种世界性犯罪。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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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一罪与数罪的正确区分
日期:2012/6/8 9:09:36 点击:305次
行为人实施的复制发行他人的文学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或其他类似的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复制发行录音录像制作作者的录音录像制品,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等行为本身都已包含了销售,如“发行”包含销售、“出版”包含销售,因而行为人实施了复制他人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复制他人录音..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