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结合我国法律实践,罪轻有三种情况,一是从轻处罚,二是减轻处罚,三是排除从重处罚。 详细>
-
[死刑辩护]
死刑命令已经签发,在哪些情形下应当停止执行?
日期:2012-5-21 11:37:21 点击:29次
死刑是一种剥夺罪犯生命的最严厉的刑罚方法,所以无论判决死刑和执行死刑都必须十分慎重。为此,法律对执行死刑的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执行死刑命令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然后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 [详细]
-
[死刑辩护]
关于加强死刑案件辩护的若干问题
日期:2012-5-14 14:02:04 点击:38次
死刑是剥夺自然人生命的刑罚。由此决定了它与其他刑罚手段的根本区别,不仅最为严酷,而且一旦发生错判并被执行,则无任何挽回、补救余地。这也正是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废除死刑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我国尚不能完全废除死刑,但少杀、慎杀、准杀历来是我国刑事政策关于死刑的基本方针。 [详细]
-
[毒品犯罪]
成都刑事律师谈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日期:2012-4-24 11:44:42 点击:91次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本罪规于我国刑法第355条,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者,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非法是指没有经过国家法律批准或授予的一切行为。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成都刑事律师谈妨害公务罪
日期:2012-4-23 10:34:43 点击:76次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 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 [详细]
-
[死刑辩护]
慎重处理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的死刑适用
日期:2012-2-18 10:44:58 点击:157次
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详细]
-
[死刑辩护]
四川刑事律师解析什么是死刑缓期执行?
日期:2012-2-18 10:40:03 点击:157次
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 [详细]
-
[死刑辩护]
成都刑事律师转载--中国死刑制度立法之思考
日期:2011-11-4 10:36:27 点击:228次
[内容摘要] 本文首先从报应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角度来分析死刑存在的正当性,具体是分别从等量报应、等价报应和一般功利、特殊功利的角度来分析死刑存在的正当性,由此得出我国目前死刑制度的设置应当以报应为基础,以功利为目标,才能使死刑的适用真正体现公正和正义的结论;然后再从目前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关于死刑制度的立法上来分析死刑的适用范围、..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合同诈骗罪
日期:2012-5-3 21:12:11 点击:86次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信用证诈骗罪构成要件 日期:2012-6-26 11:50:14 点击: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