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结合我国法律实践,罪轻有三种情况,一是从轻处罚,二是减轻处罚,三是排除从重处罚。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
日期:2012-5-13 16:27:02 点击:54次
军人违反职责罪,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战时预备役人员以及其他军内在编职工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特征
日期:2012-5-13 16:25:39 点击:54次
本类犯罪侵犯的是国家的军事利益。所谓军事利益,是指国家的军事设施、军事装备、国防建设、武装斗争、军事后勤供给、军事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利益。军事利益是直接关系着国家安危和人民幸福的利益,是国家的最基本的利益;如果国家的军事利益受到侵害,就是国家本身受到威胁,则根本无法实现国家和人民的其他利益,所以,应当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种类
日期:2012-5-13 16:24:45 点击:54次
根据刑法第420至451条的规定,本章共规定了31种具体罪名。包括战时违抗命令罪,战时临阵脱逃罪,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战时自伤罪,武器装备肇事罪,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投降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违令作战消极罪,拒捕救援友邻部队罪......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战时违抗命令罪的概念
日期:2012-5-13 16:23:34 点击:54次
战时违抗命令罪,是指军人在战时对上级命令、指示故意违抗、拒不执行,并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战时违抗命令罪的特征
日期:2012-5-13 16:22:37 点击:54次
本罪侵犯的是部队的战略部署及作战利益。《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47、48条规定:“首长有权对部属下达命令”,“部属对命令必须坚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告首长”。执行上级命令是维护军队的战略部署及作战指挥秩序的具体表现之一,是军队保持战斗力、保证作战顺利进行并取得胜利的保障。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战时违抗命令罪的认定
日期:2012-5-13 16:21:34 点击:54次
认定本罪主要是区别其与非罪行为的界限。本罪的客观构成要求有特定的时间,即战时,所以,如果是非战时发生的违抗命令的事件,如军事演习、平时的训练等,即使造成了相当的危害后果的,也不构成本罪。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战时违抗命令罪的处罚
日期:2012-5-13 16:20:39 点击:54次
根据刑法第421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战时临阵脱逃罪的特征
日期:2012-5-13 16:19:45 点击:54次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临阵脱逃的行为。“战时”是本罪在客观方面的必备要件。所谓临阵脱逃,是指在战时擅自离开战斗岗位,应该投入战斗而拒不履行战斗义务。本罪无未遂,只要行为人临阵脱逃,即告行为构成犯罪,所以如果行为人逃离后又归队的,仍然构成犯罪,其归队行为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战时临阵脱逃罪的认定
日期:2012-5-13 16:18:36 点击:54次
认定本罪时,关键要注意其与逃离部队罪的界限。两罪的主要区别为:1)主体不尽相同。本罪只能由参战的军职人员构成,而逃离部队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参战的军职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军职人员。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