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结合我国法律实践,罪轻有三种情况,一是从轻处罚,二是减轻处罚,三是排除从重处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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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
日期:2012-5-26 23:51:22 点击:32次
公司、企业人员在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企业章程允许的范围内,以自已的劳动换取合理报酬的行为不同于受贿行为。例如公司、企业人员在企业与市场的中介活动中,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本单位同意,从事正当的业务活动及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为企业的生产发展解决各种技术难题,而获取合理的报酬是劳动所得,是一种合理的劳务报酬,而不是受贿行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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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观要件
日期:2012-5-26 23:45:29 点击:31次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观万面必须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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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要件
日期:2012-5-26 23:38:44 点击:32次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主体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包括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经理、会计及其他行政人员、业务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关于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本条第3款又作一项特别规定,即国家工作人员犯本条之罪的依照本法第385、386条(受贿罪)的规定处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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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客观要件
日期:2012-5-26 23:29:31 点击:32次
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的行为,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详续费的行为。1、索取或收受了贿赂。所谓贿赂,是指金钱、物品或其他诸如房地产使用权、计划供应票证等财产性利益。所谓索取贿赂,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他人求其谋取利益或解决困难等时,采取刁难、拖延、要挟等手段,主动向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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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客体要件
日期:2012-5-26 23:23:16 点击:32次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客体要件: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也因其产生的不正当行为有碍公平竞争原则,使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受到干扰,随着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各种类型的公司雨后春笋般地产生,伴随着的是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各种经济往来中,大肆索取或收受贿赂的情况,如购买原..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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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犯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概念
日期:2012-5-26 23:19:32 点击:26次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概念: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详细]
- [职务犯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司法解释及其他规定 日期:2012-5-26 23:13:24 点击: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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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刑法条文
日期:2012-5-26 23:08:57 点击:32次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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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单位受贿罪数额标准?
日期:2012-5-26 23:02:20 点击:32次
单位受贿罪由于实施主体的特殊性,在实践中查获的案件很少,但是社会危害性却很大。单位非法向内部职工收取各种集资、摊派费用。国有单位如学校、企业等利用其垄断地位乱收费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单位受贿罪。司法机关对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过于严苛,对单位受贿罪和受贿罪的犯罪成立数额做了相差悬殊的界定,违背法益侵害这一犯罪本质,也不符合法律面前人..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