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结合我国法律实践,罪轻有三种情况,一是从轻处罚,二是减轻处罚,三是排除从重处罚。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怎样才构成敲诈勒索罪?
日期:2012-5-30 10:43:39 点击:24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
日期:2012-5-30 10:39:23 点击:24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修正
日期:2012-5-30 10:37:05 点击:24次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修正案第39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界限
日期:2012-5-30 10:36:17 点击:24次
两者的犯罪主体都是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日期:2012-5-30 10:34:47 点击:24次
在实践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员、海关缉查人员、工商管理人员以及税务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敲诈他人钱财,似乎与招摇撞骗罪相同,实则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是: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日期:2012-5-30 10:33:42 点击:24次
仅从字面看,“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日期:2012-5-30 10:32:33 点击:25次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怎样认定敲诈勒索罪?
日期:2012-5-30 10:31:18 点击:24次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仅从字面看,“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敲诈勒索罪的认定
日期:2012-5-30 10:30:16 点击:25次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