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结合我国法律实践,罪轻有三种情况,一是从轻处罚,二是减轻处罚,三是排除从重处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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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盗窃罪的概念、特征、认定及侦破方法
日期:2012-5-30 14:40:42 点击:24次
盗窃犯罪是多发性犯罪,也是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的主要刑事案件之一,发案量占全部刑事犯罪案件的七成左右,历来为打击犯罪的重点。一、盗窃罪的概念与特征: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具有以下特征: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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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的认定
日期:2012-5-30 14:28:29 点击:26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3号《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结合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农村县(包括市郊县)以700元为标准,城市(包括省辖市市区、直辖市和省辖县级市的城区,下同)以1000元为标准。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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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认定
日期:2012-5-30 14:25:35 点击:27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3号《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结合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农村县(包括市郊县)以700元为标准,城市(包括省辖市市区、直辖市和省辖县级市的城区,下同)以1000元为标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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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成都市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认定
日期:2012-5-30 14:21:50 点击:26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3号《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以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川高法[1998]5号《关于我省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成都铁路局管区内的治安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现就该管区内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七百元为标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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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成都市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认定
日期:2012-5-30 14:18:38 点击:30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3号《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以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川高法[1998]5号《关于我省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成都铁路局管区内的治安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现就该管区内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七百元为标准;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成都市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认定 日期:2012-5-30 14:15:59 点击:2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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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监守自盗”中的贪污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日期:2012-5-30 14:13:06 点击:28次
所谓“监守自盗”,是指合法持有公私财物的人,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条件,用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对于监守自盗应如何定性,在理论上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对监守自盗应作盗窃罪处理。其理由是:1.在主体上难以划分。监守自盗的主体成份比较复杂,其中有具有国家身份的工作人员,有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中外合资企业人员,也有外..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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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定罪规定
日期:2012-5-30 14:11:32 点击:25次
四川省关于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是根据该罪的构成要件来看的,若符合构成要件则依法定罪处罚。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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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哪些盗窃行为不以盗窃罪定罪?
日期:2012-5-30 14:08:34 点击:25次
盗窃罪的对象范围虽然很广,但并非盗窃所有财物的行为,一律都构成盗窃罪。下列盗窃特定财物的行为,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就明确规定构成其他犯罪,而不以盗窃罪定罪处罚:1)窃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定罪处罚。(刑法第111条)2)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以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