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法律咨询 - 死刑 - 毒品犯罪 - 亲办经典案例 -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死刑辩护无罪辩护毒品犯罪官员犯罪老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人身财产类犯罪其他犯罪取保候审成功案例收费标准刑事制度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 成功案例 | 无罪辩护 | 死刑辩护 | 毒品犯罪 | 行贿受贿 | 贪污罪 | 合同诈骗罪 | 未成年人犯罪 | 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 | 盗窃罪 | 交通肇事罪 | 文书范本 | 聘请律师 | 收费标准 | 律师文苑 | 刑事辩护 | 刑事制度 | 诉讼指导 | 重婚罪 | 挪用资金罪 | 危害公共安全 | 诈骗罪 | 挪用公款罪 | 强奸罪 | 危险驾驶罪 | 法律法规 | 在线咨询 |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权威领域 首页 >> 权威领域
什么是罪轻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结合我国法律实践,罪轻有三种情况,一是从轻处罚,二是减轻处罚,三是排除从重处罚。 详细> 

  • [毒品犯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侵犯的对象是不是泛指任何人? 日期:2012-6-6 11:22:17 点击:18次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答:不是,本罪侵犯的对象为没有吸毒意愿的人,即被害人对毒品的危害有所了解,本人既不愿意吸食、注射毒品。如果他人对吸 食注射毒品并不反感,持无所谓的态度,甚至有试的心态,一经提出吸食、注射毒品就表示同意,这就不可能构成本罪。 [详细]

  • [毒品犯罪] 通过施加精神压力使他人吸毒的是否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 日期:2012-6-6 11:19:58 点击:18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第三百五十六条本罪的行为要件不仅表现在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对他人的身体上进行了控制,也表现为对他人精神上的控制,因此,即使没有对他人采取外在的暴力行为,但他人因为行为人施加的精神压力而吸毒了,行为人的行为仍构成此罪。 [详细]

  • [毒品犯罪] 以麻醉的方法使他人吸毒是否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 日期:2012-6-6 11:17:59 点击:19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第三百五十六条强迫他人吸毒的手段可以是对被强迫者直接施行暴力,或以实施暴力等相威胁,也可以是用麻醉等使他人不能抵抗或不知道抵抗的其他手段。以麻醉方法使人吸毒的当然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 [详细]

  • [毒品犯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的认定 日期:2012-6-6 11:14:46 点击:18次

    一)强迫他人吸毒罪与非罪的界限:法条对此罪没有规定“情节严重”作为必要要件,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而不论被害人是否吸食、注射毒品或吸食、注射毒品成瘾。 [详细]

  • [毒品犯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的处罚 日期:2012-6-6 11:13:37 点击:18次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详细]

  • [毒品犯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界限 日期:2012-6-6 11:11:58 点击:18次

    强迫他人吸毒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在主体、客体、主观方面本同,所明显的区别在于客观表现上的不同,前者为采取暴力、胁迫等强制性的手段,后者则是用引诱、教唆、欺骗等手段。此外,从犯罪对象上看,前者在暴力、胁迫下违心地吸毒,后者在引诱、教唆、欺骗下,由不愿到情愿吸毒。二者在法定刑上是不同的,要严格加以区分,不能造成重罪轻判或轻罪重.. [详细]

  • [毒品犯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与非罪的界限 日期:2012-6-6 11:09:31 点击:18次

    法条对强迫他人吸毒罪没有规定“情节严重”作为必要要件,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而不论被害人是否吸食、注射毒品或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但实践中并不是任何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应综合全案的各种情况,根据本法的规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可给予行政治安处罚。 [详细]

  • [毒品犯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的主观要件 日期:2012-6-6 11:08:08 点击:18次

    强迫他人吸毒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强迫他人吸毒。强迫他人吸毒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是为了牟利而强迫他人吸毒,有的出于报复,不论行为人的动机如何,只要故意实施了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就可构成犯罪。 [详细]

  • [毒品犯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的主体要件 日期:2012-6-6 11:07:21 点击:18次

    强迫他人吸毒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详细]

第235/514页 共4620条首页 上一页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下一页 尾页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留言咨询
 
  •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 成都离婚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返回首页关于我们刑事资讯专业团队权威领域刑事程序强制措施成都律师律师文苑法律法规文书范本收费标准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