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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罪轻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结合我国法律实践,罪轻有三种情况,一是从轻处罚,二是减轻处罚,三是排除从重处罚。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 日期:2012-6-7 16:11:14 点击:26次

    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qing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电子信息和声讯台语音信息不是淫秽物品。包含色qing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电子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观要件 日期:2012-6-7 16:08:45 点击:25次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是出于牟利目的。一定情况下,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本罪,比如行为人自己观看淫秽物品,对于他人围观不闻不问,因而造成恶劣影响的,也可按本罪论处。 [详细]

  • [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是怎么规定的啊? 日期:2012-6-7 16:08:25 点击:18次

    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有偿转让毒品 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要能是秘密的;既可以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给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给对方。在间接交付的场合,如果中间人认识到是毒品而帮助转交给买方的,则该中间..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体要件 日期:2012-6-7 16:08:01 点击:25次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客观要件 日期:2012-6-7 16:07:10 点击:25次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pian、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详细]

  • [毒品犯罪] 在戒毒场所贩毒的是否是加重情节呢? 日期:2012-6-7 16:06:41 点击:17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客体要件 日期:2012-6-7 16:06:03 点击:25次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构成 日期:2012-6-7 16:05:04 点击:25次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什么是传播淫秽物品罪? 日期:2012-6-7 16:03:35 点击:25次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pian、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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