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结合我国法律实践,罪轻有三种情况,一是从轻处罚,二是减轻处罚,三是排除从重处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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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日期:2012-6-13 17:23:29 点击:16次
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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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与犯罪集团的区别?
日期:2012-6-13 17:21:54 点击:15次
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组织者与被组织者合在一起,通常组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团体,这一点与犯罪集团比较相似,但两者有本质的区别:1)犯罪集团是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不是罪名,只是量刑的一个情节;组织卖淫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不是犯罪情节。2)在组织他人卖淫的活动中,只有组织者、协助组织者构成犯罪,被组织者不构成犯罪,而犯罪集团的成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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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区分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
日期:2012-6-13 17:19:32 点击:15次
2006年9月,将近18周岁的河南省郏县小伙子许某辍学在家无所事事,后经朋友介绍加入到以高某为首的组织卖淫团伙,并充当看管卖淫女的打手。2007年7月12日 ,该团伙主要成员被上海警方抓获。当月14日,许某被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当月20日,郏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迫卖淫罪批准逮捕许某。2007年12月24日,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以许某等人涉嫌组织卖淫罪为由向平..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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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日期:2012-6-13 17:13:50 点击:15次
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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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与犯罪集团的区别?
日期:2012-6-13 17:12:04 点击:15次
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组织者与被组织者合在一起,通常组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团体,这一点与犯罪集团比较相似,但两者有本质的区别:1)犯罪集团是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不是罪名,只是量刑的一个情节;组织卖淫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不是犯罪情节;2)在组织他人卖淫的活动中,只有组织者、协助组织者构成犯罪,被组织者不构成犯罪,而犯罪集团的成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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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罪与强迫卖淫罪的区别?
日期:2012-6-13 17:09:53 点击:15次
1)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 )侵犯的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强迫卖淫罪除侵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外,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2)实施行为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的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的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不违背受害人意志;而强迫卖淫罪的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违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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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区别?
日期:2012-6-13 17:07:43 点击:15次
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 ),是指行为人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将分散的卖淫人员纠集、控制起来,管理、安排她们进行卖淫。一般情况下,这些卖淫妇女本身带有一种自愿性,组织者都要有组织行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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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与相似罪名的区别
日期:2012-6-13 17:05:40 点击:15次
犯罪集团是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不是罪名,只是量刑的一个情节;组织卖淫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不是犯罪情节;在组织他人卖淫的活动中,只有组织者、协助组织者构成犯罪,被组织者不构成犯罪,而犯罪集团的成员,无论是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只是实施共同犯罪的行为,都构成犯罪;犯罪集团一般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并长期或多次进行一种或多种犯罪..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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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的主体要件
日期:2012-6-13 17:00:42 点击:15次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即俗称的“老鸨”、“窝主”。卖淫的组织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团伙。是否是组织者,关键是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组织者的作用。有些被组织的卖淫者,同时又积极参与组织他人卖淫,对此,应按组织卖淫罪的共犯处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