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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罪轻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结合我国法律实践,罪轻有三种情况,一是从轻处罚,二是减轻处罚,三是排除从重处罚。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组织卖淫罪“他人”、“多人”、“多次”应当怎样理解? 日期:2012-6-14 10:05:55 点击:16次

    一)组织、协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中的“他人”,主要是指女人,也包括男人。二)《决定》和本《解答》中的“多人”、“多次”的“多”,是指“三”以上的数(含本数)。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组织他人卖淫罪、强迫他人卖淫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 日期:2012-6-14 10:04:14 点击:15次

    组织他人卖淫罪、强迫他人卖淫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别恶劣的;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组织男性卖淫能否成立组织卖淫罪? 日期:2012-6-14 10:02:02 点击:16次

    组织他人卖淫,“他人”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组织女性当女娼,也包括组织男性当男妓。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组织卖淫罪表现形式有哪些? 日期:2012-6-14 10:00:55 点击:15次

    组织卖淫罪表现形式有哪些?一般表现为两种情况:设置卖淫场所或者变相卖淫场所,控制卖淫者,招揽嫖娼者,如以办旅馆为名,行开妓院之实。没有固定的卖淫场所,通过控制的卖淫人员,有组织的进行卖淫活动,如服务业的负责人员,组织本单位的服务人员向顾客卖淫。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 日期:2012-6-14 9:59:01 点击:16次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组织卖淫罪如何处罚? 日期:2012-6-14 9:55:35 点击:15次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组织卖淫罪如何处罚? 日期:2012-6-14 9:50:21 点击:16次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组织卖淫罪的“故意”如何理解? 日期:2012-6-14 9:49:04 点击:15次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至于行为人组织他人卖淫的目的,在实践中。多数是为了通过组织他人卖淫从中牟取暴利,也有的人不是为了牟利,而是出于别的目的,如有些饭店或宾馆等单位为了招揽生意..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组织卖淫罪的手段有哪些? 日期:2012-6-14 9:47:17 点击:16次

    组织他人卖淫的具体手段,主要是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招募,是指将自愿卖淫者招集或者募集到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之内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雇佣,是指以出资为条件雇佣自愿卖淫者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强迫,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或者迫使不愿卖淫者或者不愿参加卖淫组织者而使其参加卖淫集团以及其他..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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