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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罪轻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结合我国法律实践,罪轻有三种情况,一是从轻处罚,二是减轻处罚,三是排除从重处罚。 详细> 

  • [职务犯罪] 怎样判断私分国有资产罪构成中的“以单位名义”? 日期:2012-6-14 14:08:24 点击:12次

    所谓以单位名义,首先是指是由单位领导共同研究决定,是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背职责义务的结果。其次是指私分的款 物是以单位分配的形式分发给个人的,从表面上看具有公开性和合法性。比如公开或半公开地以单位分 红、单位发奖金、单位下发的节日慰问费等名义所进行的活动。 [详细]

  • [职务犯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有哪些? 日期:2012-6-14 14:05:48 点击:11次

    1)犯罪的主体不同,前者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不包括其他国家 机关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私分的对象仅指罚没财物,后者还包括其他国有资产。 [详细]

  • [职务犯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有哪些? 日期:2012-6-14 13:38:30 点击:11次

    1)犯罪的主体不同,前者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不包括其他国家 机关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私分的对象仅指罚没财物,后者还包括其他国有资产。 [详细]

  • [职务犯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既然是单位犯罪,那么单位如何承担责任? 日期:2012-6-14 13:36:02 点击:11次

    本罪是单位犯罪,但很特殊的一点是实行单罚制,即只处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也就是说对单位并不判处罚金。 [详细]

  • [职务犯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数额四川的标准是多少? 日期:2012-6-14 13:34:15 点击:11次

    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会做出相关的规定,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 定标准的意见的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 上的;“数额巨大”,是指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详细]

  • [职务犯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里的“数额”应如何计算? 日期:2012-6-14 13:32:33 点击:11次

    这里所谓数额,原则上应理解为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的总额,而非指每一个人所分数额。换言之,由于单位职工众多 ,因而按人头私分的结果,每一个人所分数额即便并不大,但私分总额大者,仍应成立这里的数额较大。 [详细]

  • [职务犯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中“数额较大”是指什么? 日期:2012-6-14 13:30:54 点击:11次

    根据1999年9月l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详细]

  • [职务犯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认定 日期:2012-6-14 13:29:20 点击:11次

    关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关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所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必须是在该犯罪活动中有主要决策责任的国有单位负责人或其他领导人员,具体应包括:1)直接作出私分决定的单位负责人;2)直接作出私分决定的单位分管领导;3)参与集体研究并同意研究决定的领导; [详细]

  • [职务犯罪] 自然人能否成为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 日期:2012-6-14 13:18:34 点击:11次

    关于本罪的主体是自然人还是单位,通常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本罪是自然人犯罪而不是单位犯罪,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虽然是经集体研究决定或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犯罪,具有单位犯罪的某些特点,但是这种犯罪并不是为单位整体谋取非法利益,而是为单位个体谋取非法利益,也就是说,它是一种自然人以单位的名义,为个人(不限于本人)非法占有国有资产而实..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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