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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罪轻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结合我国法律实践,罪轻有三种情况,一是从轻处罚,二是减轻处罚,三是排除从重处罚。 详细> 

  • [毒品犯罪] 走私毒品罪的主观要件 日期:2012-6-26 10:19:18 点击:1次

    走私毒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走私,过失不构成走私毒品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走私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走私毒品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详细]

  • [毒品犯罪] 走私毒品罪的客体要件 日期:2012-6-26 9:34:01 点击:1次

    走私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由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因而,犯罪分子利用来牟取非法利润。近几年来,国际上制毒、贩毒、走私毒品活动不断向我国渗透或假道我国向第三国运输。国内一些不法分子了大肆进行制造毒品、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使大.. [详细]

  • [毒品犯罪] 何为走私毒品的行为? 日期:2012-6-26 9:32:30 点击:1次

    走私毒品是指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行为方式主要是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此外对在领海、内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以及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人购买毒品的,也应视为走私毒品。根据本法的规定,影响走私毒品行为的危害性的因素,主要是走私毒品的数量、主体的情况(是否是首要分子、是否参与国际贩毒组织)、方式.. [详细]

  • [毒品犯罪] 走私毒品罪司法解释 日期:2012-6-26 9:30:58 点击:1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严厉打击走私犯罪专项斗争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 [详细]

  • [毒品犯罪] 走私毒品的行为应该如何认定? 日期:2012-6-26 9:29:03 点击:1次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1条第二款规定,“走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将其运输、携带、寄递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毒品,或者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毒品的,以走私毒品罪立案追诉。 [详细]

  • [毒品犯罪] 为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隐瞒毒品的会被怎样处理? 日期:2012-6-26 9:27:19 点击:1次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4条规定,[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处罚 日期:2012-6-26 9:23:45 点击:1次

    刑法第294条第1款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第4款规定,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立案标准 日期:2012-6-26 9:22:04 点击:1次

    根据刑法第294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应当立案。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日期:2012-6-26 9:20:37 点击:1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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