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将受害人带离现场“隐匿”或“遗弃”如何处罚?
日期:2012-06-01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交通肇事后将受害人带离现场“隐匿”或“遗弃”如何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这里的“隐藏”或“抛弃”构成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或应当知道其将被害人“隐藏”或“抛弃”会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后果,并对这种后果持放任或希望的态度。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上两篇:交通肇事仅造成财产损失能否否成交通肇事罪情节特别恶劣
上一篇: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是如何认定的?
下一篇:交通肇事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二次肇事”的如何处罚?
下两篇:交通肇事罪和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的区别?
上一篇: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是如何认定的?
下一篇:交通肇事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二次肇事”的如何处罚?
下两篇:交通肇事罪和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的区别?
【相关文章】
-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2012-5-22)
- 投放危险物质罪 (2012-5-12)
- 恐怖活动组织定义 (2012-5-12)
- 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认定和处罚 (2012-5-12)
- 危险物品肇事罪犯罪构成 (2012-5-12)
- 劫持航空器罪的认定和处罚 (2012-5-12)
- 劫持航空器罪的犯罪构成 (2012-5-12)
-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认定和处罚 (201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