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日期:2012-06-07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两罪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牟利为目的。本罪不以牟利为目的。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上两篇: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界限
上一篇:什么叫“传播淫秽物品”?
下一篇:四川省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严重”的标准
下两篇:如何申请诉前责令停止侵犯专利、商标、著作权的行为?
上一篇:什么叫“传播淫秽物品”?
下一篇:四川省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严重”的标准
下两篇:如何申请诉前责令停止侵犯专利、商标、著作权的行为?
【相关文章】
- X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律师辩护词 (2011-11-3)
- 浅析重婚罪的界定以及在审理过程中遇到的若干问题 (2011-11-7)
- 浅谈重婚罪的若干问题 (2011-11-7)
- 遗弃罪 (2011-11-7)
- 关于遗弃罪的主体问题研究 (2011-11-7)
- 破坏军婚罪司法适用问题探析 (2011-11-7)
- 广州中院有关负责人详解许霆盗窃案定罪量刑 (2011-11-7)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 (201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