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
日期:2012-06-07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四川省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
向他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pian、音像、图片等出版物达四百五十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属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情节严重”。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达二十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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