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在自己生产的劣质产品上假冒他人优质产品的注册商标,从而使他人受到重大损失
日期:2012-06-05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行为人在自己生产的劣质产品上假冒他人优质产品的注册商标,从而使他人受到重大损失
行为人为了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在自己生产的劣质产品上假冒他人优质产品的注册商标,从而使他人受到重大损失,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不宜认定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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