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裂国家罪与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界限
日期:2012-06-04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分裂国家罪与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界限
这两个罪的行为方式是相同的,都包含组织、策划、实施的行为,但它们的直接客体是不同的,前者侵犯的是国家的统一,后者侵犯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另外,它们的主观方面也是不同的,前者的是分裂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后者目的是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分裂国家的行为与颠覆政权的行为是不尽相同的,国家被分裂,但政权依然存在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的。反过来说,政权被颠覆了而国家没有分裂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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