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集资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日期:2012-06-22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四川省关于集资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我省关于集资诈骗的数额标准是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的规定的。该规定内容如下:
个人进行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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