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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日期:2012-05-09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什么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为了保护水产品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刑法规定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根据刑法规定,违反有关保护水产品资源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就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要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罚金的处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了许多有关保护水产品资源的法律、法规,以加强对我国的水产品资源的规范性管理。这些法律、法规对禁渔区域的范围、禁渔期和禁止使用的工具、方法从事捕捞水产品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如在某些重要鱼、虾、贝类产卵场、越冬场、幼体索饵场划定禁止全部作业或者限制作业的一定区域;或者是某些鱼类幼苗出现的不同盛期,规定禁止作业或者限制作业;规定鱼网的网眼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小尺寸,不能用水下炸鱼、电鱼等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等。因为这些方法都会对水产品资源造成严重的破坏,甚至是灭绝性的,因此,法律、法规都规定严厉禁止。如果有的人不但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而且还有其他比较严重的情节,比如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比较大的,或者多次进行非法捕捞经屡教不改的,或者使用了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而造成国家水产品资源重大损失的,或者抗拒渔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公然行胸、殴打渔政管理人员的,就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就要用比行政处罚严厉得多的刑事处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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