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
日期:2012-05-12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哪些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
根据法律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构成串通投标罪。
1.构成本罪的主体是特定主体。即为组织或者参加投标竞争活动的投标人、招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2.投标人有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行为。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报价,包括投标前和投标过程中,串通一气,商量好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等行为,既包括双方相互串通,也包括多方串通。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报价,是指二者私下串通,事先根据招标底价或者其招标人的报价情况,确定投标报价中标价格。行为人串通投标报价行为必须造成了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后果,并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或者使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才构成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串通投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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