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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数额规定

日期:2012-05-31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合同诈骗罪数额规定

    合同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裂出来的新型经济犯罪,它在保留了普通诈骗罪的一些共性特征外,又表现出自身特有的个性。这种个性主要体现在其犯罪构成的特殊性。鉴于本罪认定过程的复杂性,本网站作如下介绍:
    根据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八)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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