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取债务而扣押他人的,定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
日期:2012-05-28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为索取债务而扣押他人的,定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38条第3款的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即仍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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