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基准刑
日期:2012-05-24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抢劫罪的基准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抢劫1次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二)抢劫取得财物,在次基数上数额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 被害人超过1人的,每增加1人,按次基数重处10%;
四)抢劫致人轻伤的,每增加轻伤1人,按次基数重处20%;
五)持械抢劫的,按次基数重处20%;
六)遭遇灾害时行为人实施抢劫,按次基数重处20%;
七)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毁坏或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以抢劫罪论处的,按次基数重处20%;
八)以人质勒索他人巨额财物,按抢劫罪处罚的,按次基数重处30%;
九)抢劫2次,按次基数重处40%;
十)三人以上结伙抢劫的,按次基数重处20%。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结果加重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有下列情形的,刑期相应增加:
一)数额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六个月;
三)每增加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刑期增加二年。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 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2012-5-23)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诈骗罪如何区分? (2012-5-23)
- 认定集资诈骗罪的关键 (2012-5-23)
-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2012-5-23)
- 集资诈骗罪与一般集资纠纷的区别 (2012-5-23)
- 如何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 (2012-5-23)
- 认定合同诈骗的几个问题 (2012-5-11)
- 贷款诈骗罪的构成 (201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