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法律咨询 - 死刑 - 毒品犯罪 - 亲办经典案例 -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死刑辩护无罪辩护毒品犯罪官员犯罪老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人身财产类犯罪其他犯罪取保候审成功案例收费标准刑事制度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 成功案例 | 无罪辩护 | 死刑辩护 | 毒品犯罪 | 行贿受贿 | 贪污罪 | 合同诈骗罪 | 未成年人犯罪 | 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 | 盗窃罪 | 交通肇事罪 | 文书范本 | 聘请律师 | 收费标准 | 律师文苑 | 刑事辩护 | 刑事制度 | 诉讼指导 | 重婚罪 | 挪用资金罪 | 危害公共安全 | 诈骗罪 | 挪用公款罪 | 强奸罪 | 危险驾驶罪 | 法律法规 | 在线咨询 |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人身财产类犯罪 首页 >> 权威领域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怎样认定强奸罪?

日期:2012-05-24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怎样认定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的行为:
    认定强奸罪,一般认为应当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1.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这些手段通常是指:
    1)使用暴力手段,即行为人对受害妇女实施危及人身安全的殴打、捆绑、堵嘴、强行按倒等暴力行为,致使妇女不能抗拒的。
    2)使用胁迫手段,即行为人对受害妇女以杀害、殴打、揭发阴私、毁坏名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或者利用迷信、谣言进行恐吓或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进行恫吓,从而造成受害妇女精神极度惊恐,不敢抗拒的:或者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而又进行胁迫,使受害妇女违背自己意志屈从的。
    3)使用其他手段,即行为人利用受害妇女处于重病、昏睡的状态,或者使用醉酒、药物麻醉等方法,使受害妇女不知抗拒或不能抗拒的。
    2.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违背妇女意志是指违背具有责任能力的妇女的意志。对明知妇女是不能真正表达自己意志的呆傻者或者精神病患者,而与其发生性交行为的,不管采取什么手段,均应以强奸罪论处。与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但处于未发病期间的妇女发生性交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留言咨询
 
  •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 成都离婚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返回首页关于我们刑事资讯专业团队权威领域刑事程序强制措施成都律师律师文苑法律法规文书范本收费标准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