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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首页 >> 权威领域 >> 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处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详细> 

  • [职务犯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有什么区别? 日期:2012-5-29 10:35:42 点击:33次

    1)侵害客体和对象的范围不同,前者侵犯的所有权的范围仅限于国有资产,后者则为公共财产。2)行为表现和后果不同,前 者是行为人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给个人,非法占有国家财物的主要是行为人以外的群体,行为人据为己有的数额在私分 总额中只占很小比例,同时,也不排除行为人不分得财物的情况;后者则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物据为.. [详细]

  • [职务犯罪] 以案例分析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区别 日期:2012-5-29 10:30:53 点击:31次

    2003年至2008年,张某(系X市工人文化宫主任)负责管理文化宫门店及场地出租。2005年3月,张某对X市工人文化宫在X市工商银行的历欠贷款本金25.2万元、利息30.281124万元,与X市工行达成协议,一次性偿还本金免除利息。X市工人文化宫经多方筹措资金未能筹到现金还款,张某与文化宫门面整体承租人王某商议由王某出面到X市工行购买文化宫债权,享受还本免息的政策.. [详细]

  • [职务犯罪] 如何掌握贪污罪的"数额"、"情节”? 日期:2012-5-29 10:27:07 点击:31次

    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详细]

  • [职务犯罪] 如何认定贪污罪? 日期:2012-5-29 10:21:20 点击:32次

    贪污罪的行为人,必须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人民公社的厂长、经理、生产队长、会计、出纳员、保管员、营业员、采购员等,可视为是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详细]

  • [职务犯罪] 贪污罪的既遂与未遂 日期:2012-5-29 10:18:20 点击:32次

    贪污未遂属于贪污罪的未完成形态。贪污罪是直接故意犯罪,属于结果犯,存在未遂形态,这一点在法学理论上争议不大。然而,关于区分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问题,一直困扰着实务部门。认定贪污罪未遂时借助于盗窃罪未遂的理论,在方法上无可厚非,因为贪污罪与盗窃罪在犯罪构成方面的许多共性足以说明其在未遂构成方面应当具有很高的相似性。 [详细]

  • [职务犯罪] 几种特殊形式的贪污罪的认定 日期:2012-5-29 10:12:06 点击:34次

    根据刑法第183条第2款的规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处罚。 [详细]

  • [职务犯罪] 贪污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区别 日期:2012-5-29 10:10:16 点击:36次

    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 [详细]

  • [职务犯罪]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日期:2012-5-29 10:05:48 点击:33次

    挪用公款罪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即暂时地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贪污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意图永远地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行为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因“客观原因”导致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仍然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但是,挪用公款后“有能力退还而拒不退还的”,以贪污论;2、挪用公款后“畏罪潜逃的”,仍是挪用公款性质;但是“携款潜逃的”,以贪.. [详细]

  • [职务犯罪] 贪污罪量刑标准 日期:2012-5-29 10:02:59 点击:45次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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