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日期:2012-06-13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两罪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从事业务的人员。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有哪些特征? (2012-5-11)
- 什么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如何处罚? (2012-5-11)
- 什么是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2012-5-11)
- 什么是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如何处罚? (2012-5-11)
-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2012-5-12)
- 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 发放贷款罪 (2012-5-12)
-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2012-5-12)
-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jia币、以jia币换取货币罪 (201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