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法律咨询 - 死刑 - 毒品犯罪 - 亲办经典案例 -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死刑辩护无罪辩护毒品犯罪官员犯罪老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人身财产类犯罪其他犯罪取保候审成功案例收费标准刑事制度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 成功案例 | 无罪辩护 | 死刑辩护 | 毒品犯罪 | 行贿受贿 | 贪污罪 | 合同诈骗罪 | 未成年人犯罪 | 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 | 盗窃罪 | 交通肇事罪 | 文书范本 | 聘请律师 | 收费标准 | 律师文苑 | 刑事辩护 | 刑事制度 | 诉讼指导 | 重婚罪 | 挪用资金罪 | 危害公共安全 | 诈骗罪 | 挪用公款罪 | 强奸罪 | 危险驾驶罪 | 法律法规 | 在线咨询 |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毒品犯罪 首页 >> 权威领域 >> 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详细> 

  • [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的死刑主要适用原则? 日期:2012-6-4 14:44:26 点击:21次

    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应当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毒品犯罪的打击重点。必须依法严惩毒枭、职业毒犯、再犯、累犯、惯犯、主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将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诱使多人吸毒,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或者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对.. [详细]

  • [毒品犯罪] 盗窃、抢夺、抢劫毒品的行为如何定罪? 日期:2012-6-4 14:41:33 点击:21次

    盗窃、抢夺、抢劫毒品的,应当分别以盗窃罪、抢夺罪或者抢劫罪定罪,但不计犯罪数额,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定罪量刑。盗窃、抢夺、抢劫毒品后又实施其他毒品犯罪的,对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和所犯的具体毒品犯罪分别定罪,依法数罪并罚。走私毒品,又走私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以走私毒品罪和其所犯的其他走私罪分别定罪,依法数罪并罚。 [详细]

  • [毒品犯罪] 对吸毒者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如何定罪? 日期:2012-6-4 14:39:53 点击:23次

    对于吸毒者实施的毒品犯罪,在认定犯罪事实和确定罪名时要慎重。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查获的,如没有证据证明其是为了实施贩卖等其他毒品犯罪行为,毒品数量未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一般不定罪处罚;查获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的,应以其实际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定罪处罚。 [详细]

  • [毒品犯罪] 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行为人有几种行为如何定罪? 日期:2012-6-4 14:36:34 点击:23次

    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行为人有几种行为如何定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对同一宗毒品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并有相应确凿证据的,应当按照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并列确定罪名,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 [详细]

  • [毒品犯罪] 贩卖很少量的毒品都会被判刑吗? 日期:2012-6-4 14:33:57 点击:23次

    我贩卖很少量的毒品都会被判刑吗?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详细]

  • [毒品犯罪] 容留他人吸毒并向其出售毒品的,该怎么处理? 日期:2012-6-4 14:30:49 点击:24次

    容留他人吸毒并向其出售毒品的,该怎么处理?根据刑法相关原理和总则的规定。容留他人吸毒并向其出售毒品的,属于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的牵连犯,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详细]

  • [毒品犯罪] 只是帮别人窝藏毒品会怎么判刑? 日期:2012-6-4 14:29:53 点击:24次

    只是帮别人窝藏毒品会怎么判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详细]

  • [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适用死刑时如何平衡数量与其他情节的关系 日期:2012-6-4 14:26:50 点击:21次

    毒品犯罪适用死刑的难点是在数量刚刚达到或者接近判处死刑的数量标准时,如何平衡数量与其他情节的关系。“使数量与情节相互限制的具体规则包括:1)应首先考虑数额的作用,确定刑罚基线,后考虑情节作用。2)在有期刑或死刑集中适用的典型数量区域内,量刑不应唯一或主要取决于数量,情节可能发挥重要作用,以软化数额的机械性。 [详细]

  • [毒品犯罪] 制造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视为犯罪既遂 日期:2012-6-4 14:23:17 点击:23次

    制造了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视为犯罪既遂,这样制造毒品往往数量很大,远远超出判处死刑的标准,在没有重大立功的情形下应当判处死刑。《刑事审判参考》第63集第(501)号“高国亮、李永望等贩卖、制造毒品案”中,两被告人伙同他人贩卖、制造麻古。李永望贩卖、制造含有甲基苯丙胺的毒品10566克,巴比妥等其他毒品4359克。高国亮贩卖、制造含有甲基苯丙胺的毒.. [详细]

第30/51页 共456条首页 上一页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下一页 尾页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留言咨询
 
  •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 成都离婚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返回首页关于我们刑事资讯专业团队权威领域刑事程序强制措施成都律师律师文苑法律法规文书范本收费标准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