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雇佣孕妇、哺乳期妇女、急性传染病人、残疾人或者未成年人等特定人员进行毒品犯
日期:2012-06-04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对雇佣孕妇、哺乳期妇女、急性传染病人、残疾人或者未成年人等特定人员进行毒品犯
近年来,一些毒品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雇佣孕妇、哺乳期妇女、急性传染病人、残疾人或者未成年人等特定人员进行毒品犯罪活动,成为影响我国禁毒工作成效的突出问题。对利用、教唆特定人员进行毒品犯罪活动的组织、策划、指挥和教唆者,要依法严厉打击,该判处重刑直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重刑直至死刑。对于被利用、被诱骗参与毒品犯罪的特定人员,可以从宽处理。
要积极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妥善解决涉及特定人员的案件管辖、强制措施、刑 罚执行等问题。对因特殊情况依法不予羁押的,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并根据被告人具体情况和案情变化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2012-5-10)
- 误将白色面粉当成毒品而强迫他人吸食的,构成犯罪吗? (2012-6-4)
- 一切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都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吗? (2012-6-4)
- 被引诱、教唆、欺骗的人吸食、注射毒品后没有成瘾,引诱、教唆、欺骗者也会构成犯罪吗? (2012-6-4)
- 毒品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是否构成立功的问题? (2012-6-4)
- 毒品犯罪案件中,立功从宽处罚是怎样把握的? (2012-6-4)
- 什么叫毒品? (2012-6-4)
-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与共同犯罪如何区别? (201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