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毒品犯罪要做毒品含量鉴定?
日期:2012-06-04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毒品犯罪要做毒品含量鉴定?
鉴于大量掺假毒品和成分复杂的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为做到罪刑相当、罚当其罪,保证毒品案件的审判质量,并考虑目前毒品鉴定的条件和现状,对可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07年12月颁布的《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作出毒品含量鉴定;对涉案毒品可能大量掺假或者系成分复杂的新类型毒品的,亦应当作出毒品含量鉴定。
对于含有二种以上毒品成分的毒品混合物,应进一步作成分鉴定,确定所含的不同毒品成分及比例。对于毒品中含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的,应以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分别确定其毒品种类;不含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的,应以其中毒性较大的毒品成分确定其毒品种类;如果毒性相当或者难以确定毒性大小的,以其中比例较大的毒品成分确定其毒品种类,并在量刑时综合考虑其他毒品成分、含量和全案所涉毒品数量。对于刑法、司法解释等已规定了量刑数量标准的毒品,按照刑法、司法解释等规定适用刑罚;对于刑法、司法解释等没有规定量刑数量标准的毒品,有条件折算为海洛因的,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非法药物折算表》,折算成海洛因的数量后适用刑罚。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上两篇:有意在他人面前鼓吹吸食、注射毒品带来的奇妙幻觉和兴奋构成引诱他人吸毒罪吗?
上一篇:对抓获的犯罪人称其携带的物品自己不知道是毒品,是否构成犯罪?
下一篇:对于特情(俗称“钩钩”)介入毒品案件的如何处理?
下两篇:毒品犯罪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立功?
上一篇:对抓获的犯罪人称其携带的物品自己不知道是毒品,是否构成犯罪?
下一篇:对于特情(俗称“钩钩”)介入毒品案件的如何处理?
下两篇:毒品犯罪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立功?
【相关文章】
-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2012-5-10)
- 误将白色面粉当成毒品而强迫他人吸食的,构成犯罪吗? (2012-6-4)
- 一切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都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吗? (2012-6-4)
- 被引诱、教唆、欺骗的人吸食、注射毒品后没有成瘾,引诱、教唆、欺骗者也会构成犯罪吗? (2012-6-4)
- 毒品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是否构成立功的问题? (2012-6-4)
- 毒品犯罪案件中,立功从宽处罚是怎样把握的? (2012-6-4)
- 什么叫毒品? (2012-6-4)
-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与共同犯罪如何区别? (201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