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的处理方法
日期:2012-05-11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死缓的处理方法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 死缓 (2012-5-11)
- 死缓的处理方法 (2012-5-11)
- 死缓的要件 (2012-5-11)
- 死缓减刑的法律要求 (2012-5-11)
- 缓刑与死缓的区别 (2012-5-11)
- 死缓限制减刑 (2012-5-11)
- 非暴力犯罪死刑引发法学界热议 (2012-5-12)
- 关于加强死刑案件辩护的若干问题 (2012-5-14)